关于诊察费“未诊即退”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提升就医体验,现将我院常态化实行的“诊察费未诊即退”服务告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4年4月1日以来,患者挂号缴纳诊察费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发生任何实际医疗服务的,对患者缴纳的诊察费予以退费:
1、预约挂号后未取号;
2、取号后3日内未就诊的;
3、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重复挂号的;
4、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患者无法按时就诊的。
二、办理流程
1、患者凭挂号结算单、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至我院人工收费窗口提出退费申请。符合“未诊即退”退费范围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费。
2、涉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诊察费,我院进行人工办理、现金退款。医保基金支付的诊察费,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按规程办理。
三、人工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所有人工收费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07:30-11:00
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10-68286727转8015
四、注意事项
1、患者已至医院现场就诊的,不予退费。
2、请妥善保管挂号结算单。若不慎遗失,可至退费窗口人工核实确认后,按规定办理退费。
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所有。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