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
超声内镜维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就体外碎石机维修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维修服务的为奥林巴斯超声内镜系统,型号EU-ME2,现在该设备出了原厂质保期,电路板不良,设备无法使用。医院进行市场调研,该设备目前只有原厂能提供原厂原装维修配件并进行维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设备科提出。
联系人: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0-68286729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