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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 奥林巴斯胃肠镜系统合同保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11-07|来源:通知公告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

奥林巴斯胃肠镜系统合同保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就奥林巴斯胃肠镜系统保修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奥林巴斯胃肠镜系统合同保修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 12万元。

三、采购项目配置:

序号

内窥镜名称

内窥镜型号

日期

1

电子结肠内窥镜

CF-H290I

2018年4月

2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GIF-H290

2018年4月

3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GIF-HQ290

2018年4月

4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GIF-Q260J

2019年6月

5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GIF-H290Z

2019年6月

包含:内窥镜冷光源(CLV-290SL)维保

四、采购项目需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类型:整机全保,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配件费、技术服务费、定期维护保养、软件升级。

3、维保期间所提供的备件均需为原厂全新未拆封配件,提供相关证明(设备生产商授权或合法来源证明(销售证明、报关单及完税证明等)),不得用翻新配件代替,维修更换配件后的技术参数需要达到原厂技术要求。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1、公司三证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证明文件;

2、维保资质材料(含维修授权书,维修场地,维修配件仓库,维修工程师培训证明等文件);

3、报价表及维保服务方案;

4、近几年维保服务客户名单。

5、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7、企业信用承诺书。

8、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

以上材料按此顺序装订(需要目录和页码),且均要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

四、资料接收:

纸质材料请递交至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物资供应科,接受响应资料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3日16:15(以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响应资料)。

递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提供电子版材料一份,可以U盘拷贝或者发送邮箱:236509520@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洪老师

联系电话:0510-68286729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

                                                         2024117


 

企业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院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

 

承诺书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

针对贵院此次采购,我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资料(以骑缝章为准)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成分。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销售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我公司郑重承诺并遵守:

一、我方按照《民法典》及本承诺购销医疗设备。

二、我方不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等费用。

三、我方指定销售代表承诺在工作时间到医院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借故到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

四、我方如违反本承诺,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我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承诺作为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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